Tuesday, June 26, 2012

避免爭議‧單身人士應立遺囑


一個單身的成年人,如果去世前沒有立遺囑同時父母已不在世、在沒有配偶、子女的情況下,根據遺產法令的分配,遺產歸兄弟姐妹平分。 

一名自稱是單身的讀者說,她名下有一些資產,例如房屋、單位信託、銀行存款,汽車等等,她想知道,如果是亁兒子,可以直接割名給他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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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身的女姓朋友應該立遺囑,立了遺囑,可以將財產分配好,列明其中一部份財產將分給亁兒子,假如沒有立遺囑,萬一不在世,遺產將根據遺產法令分配。

林若輝律師說,一個單身的成年人,如果去世前沒有立遺囑,同時父母已不在世、在沒有配偶、子女的情況下,根據遺產法令的分配,遺產歸兄弟姐妹平分。

財務顧問認為,單身的成年人,不論財富多少,都應該立遺囑,立遺囑的時候,可以依據個人的意願進行遺產分配,譬如可以分配給母校、宗教組織、社會團體,侄兒、侄女、外甥等,表明分配同樣或不同數目的款項。

我們有遇到這樣的情況,就是單身的成年人去世,生前沒有立遺囑,財產說多不多、說少不少,其兄弟姐妹也過得去,他們因沒有時間處理,沒有打理其遺產。

另外一種情況是,儘管是以遺產法令進行分配,兄弟姐妹平分,可是,兄弟姐妹之間各說各話、互不相讓,認為自己應該分多一些,因為無法達致協議,鬧到不歡而散,結果也是沒有人負責處理,遺產最後只好歸政府。

一個人在世時,若立了遺囑,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、意願來分配自己的財產,其他人不能有任何異議

Source: (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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